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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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大事记 |
主要任务和职责 |
领导人 |
中央监察委员会 |
1927年5月 |
1927年5月闭幕的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 |
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 |
王荷波任主席 |
中央审查委员会 |
1928年7月 |
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取消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增设“审查委员会”一章。 |
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 |
刘少奇任书记 |
中央党务委员会 |
1934年1月 |
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中央党务委员会。1945年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取消审查委员会的条款,设立“党的监察机关”一章。 |
以布尔塞维克的精神,维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正确的执行铁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察党章和党的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无情的斗争。 |
李维汉任书记 |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1949年11月 |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由朱德同志等11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检查中央直属各部门及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受理、审查并决定中央直属各部门、各级党的组织及党员违犯纪律的处分。或取消其处分。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严格地遵守党纪,实行党的决议与政府法令,以实现全党的统一与集中。 |
朱德任书记 |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 |
1955年3月 |
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由董必武同志等21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
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除应依法由人民法院审理或政府监察机关惩处外,其应受党纪处分者即由党的监察委员会负责处理。 |
董必武任书记 |
1956年9月 |
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的监察机关的任务和监察委员会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
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于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 |
董必武任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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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4月 |
1969年4月,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取消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撤销中央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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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1977年8月 |
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恢复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由陈云同志等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
陈云任第一书记 |
1982年9月 |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设立“党的纪律检察机关”一章。会议选举产生由陈云同志等132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
陈云任第一书记 |
1987年10月 |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选举产生由乔石同志等69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同上 |
乔石任书记 |
1992年10月 |
党的十四大通过党章修正案,选举产生由尉健行同志等108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
尉健行任书记 |
1993年1月 |
1993年1月,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 |
同上 |
尉健行任书记 |
1997年9月 |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选举产生由尉健行同志等115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同上 |
尉健行任书记 |
2002年11月 |
党的十六大通过党章修正案,选举产生由吴官正同志等121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
吴官正任书记 |
2007年10月 |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选举产生由贺国强同志等127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同上 |
贺国强任书记 |
2012年11月 |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由王岐山同志等13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同上 |
王岐山任书记 |
2018年2月 |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通过党章修正案,选举产生由赵乐际同志等133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
赵乐际任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