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百年

辉煌百年 |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历史沿革

来源:     时间:2021-03-25

     

 

 


名称

时 间

大事记

主要任务和职责

领导人

中央监察委员会

1927年5月

1927年5月闭幕的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

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

王荷波任主席

中央审查委员会

1928年7月

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取消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增设“审查委员会”一章。

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

刘少奇任书记

中央党务委员会

1934年1月

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中央党务委员会。1945年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取消审查委员会的条款,设立“党的监察机关”一章。

以布尔塞维克的精神,维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正确的执行铁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察党章和党的决议的实行,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无情的斗争。

李维汉任书记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49年11月

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由朱德同志等11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检查中央直属各部门及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受理、审查并决定中央直属各部门、各级党的组织及党员违犯纪律的处分。或取消其处分。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严格地遵守党纪,实行党的决议与政府法令,以实现全党的统一与集中。

朱德任书记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

1955年3月

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代替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由董必武同志等21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除应依法由人民法院审理或政府监察机关惩处外,其应受党纪处分者即由党的监察委员会负责处理。

董必武任书记

1956年9月

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的监察机关的任务和监察委员会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于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

董必武任书记

1969年4月

1969年4月,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取消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撤销中央监察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7年8月

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恢复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由陈云同志等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陈云任第一书记

1982年9月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设立“党的纪律检察机关”一章。会议选举产生由陈云同志等132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陈云任第一书记

1987年10月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选举产生由乔石同志等69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上

乔石任书记

1992年10月

党的十四大通过党章修正案,选举产生由尉健行同志等108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尉健行任书记

1993年1月

1993年1月,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

同上

尉健行任书记

1997年9月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选举产生由尉健行同志等115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上

尉健行任书记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通过党章修正案,选举产生由吴官正同志等121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吴官正任书记

2007年10月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选举产生由贺国强同志等127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上

贺国强任书记

2012年11月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由王岐山同志等13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上

王岐山任书记

2018年2月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通过党章修正案,选举产生由赵乐际同志等133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赵乐际任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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