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百年

辉煌百年 | 中国共产党百年监督执纪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1-03-25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内监督

第一阶段(1921年到1927年):党内监督权由各级执行委员会直接行使。

v 中国共产党创立伊始,就对党内监督有过明确规定。中共一大“党纲”的第十条指出:“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党员人数多时,可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第十二条又指出:“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阶段(1927年至1928年):党内监督权由专门机构(监察委员会)独立完整行使。

v 1927427日,中共五大在武汉召开,大会首次设立专门的党内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

 


中共五大会址

v 19276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国共产党第三次章程决案》:“为巩固党的一致威权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需要参加中央及省委员会议,但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这标志中共党内监督制度及其机构的初步建立。

v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由于党转入地下秘密工作,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一度被视为“不必要的组织”。

第三阶段(1928年至1945年):党内监督权逐渐复归各级党委会。

v 1928 7月,中共六大决定撤销“监察委员会”,设立“审查委员会”以“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设立“特别委员会”以“审查关于违犯党纪的问题”。这使得党内监督权因被分散到上述两个机构分别行使而有所弱化。

v 19339月,党中央于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要求重新设立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在该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以防止党内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不遵守党的决议等情况发生。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阶段(1945年至1949年):党内监督权由各级党委会通过专门机构行使

v 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正式决定取消党的各级“审查委员会”,重新恢复五大党章中关于“监察机关”的规定,这将使得分散的党内监督权重新统一起来。但由于受到当时国内解放战争的影响,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这一机构一直没有成立起来。

 

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取消审查委员会的条款,设立

“党的监察机关”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党内监督

第一阶段(1949年到1956年):在全国执政后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

v 1949 11月,党中央颁布实施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由朱德同志等11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朱德任中纪委第一书记。与此同时,党中央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县委均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置工作机关,开展经常性工作。到 1950 年底,全国大多数县级以上党委都已成立这一专门机构。这使得党内监督不再由各级党委直接负责,而是由党的专门机构来具体领导。

v 1955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由董必武同志等21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

第二阶段(1956年至1966年):党内监督确立了“双重领导体制”

v 19569月,中共八大确定了党内监督的“双重领导体制”,又决定从中央到地方的县以上党委都要建立各级党委领导下的监察委员会,并对其设置要求、产生程序、职责定位等作了明确规定。至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及其机构的基本框架被确立起来。

 

 

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的监察机关的任务和监察委员会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v 19549月,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钱瑛(女)任监察部部长。

 

 

v 1955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由董必武等21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

v 19594月,因国家管理体制调整,撤销监察部。

v 19629 月,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扩大了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名额(增至60人),调整了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领导成员。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

第三阶段(1966年至1978年):党内监督遭到严重破坏

v 1966 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党内的监察机构受到冲击。中央监察委员会于1966年陷入停顿,19691月被撤销。

v 1969 年中共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更是将有关党内监督的条款一律取消。同年7月,中央又以精简机构名义撤销了党的监察委员会,监察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以致党内监督陷于停顿状态。直到“文革”结束后,党的监督机构才得以恢复。


改革开放时期的党内监督

一阶段(19771982年):恢复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

v 1977年党的十一大决定恢复业已中断十一年的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19778月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恢复了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 

 

v 1978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由陈云同志等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v 1979 年中央纪委和中组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迅速建立健全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意见》。在此之后,全国县以上各级党委普遍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还向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各个部门派驻纪检机构。

第二阶段(1982年至2012年):加强在全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

v 1982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党内监督机构建设进入快速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还规定各级纪委委员的名额和干部编制,可向同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组和纪检员,党的县以下基层委员会应设纪委或者纪律检查委员等内容,从而使党内监督机构设置更趋于完善。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

1982年9月13日再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1986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9877月,监察部正式挂牌办公。


1986年12月3日,《人民日报》刊发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的消息

 

v 1987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乔石等69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7112日,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并经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批准,乔石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87年11月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需要向各级、各部门派出巡视工作小组,授以必要的权力,对有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直接向中央和省、区、市党委报告情况。”1990来,党内监督机构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

v 1992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尉健行等108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92年10月19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1993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委与国家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这极大提高了党内监督机构的工作效率。

 

 

1993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委与国家监察部合署办公 

v 1997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尉健行等115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十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97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2001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2003年,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式成立,2009 年正式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v 2002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吴官正等121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02年11月15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2003年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使党内监督机构建设又前进了一大步,它正式将党的各级纪检委员会确定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v 2007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贺国强等127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2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20097月,党中央正式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纪律与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阶段(2012年至2017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的新发展

v 2012 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运用好巡视这把“利剑”。在 2013 4 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中央巡视组是中央直接派的,要当好‘钦差大臣’,善于发现问题, 发挥震慑力。”

v 2012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3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王岐山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2年11月15日,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2014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将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设置派驻机构,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完成十轮巡视工作,第十一轮巡视已经启动。中央巡视组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证明巡视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

v 20161027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等并列提出,这在中央文件中尚属首次。117日晚,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上述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此次试点,旨在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第四阶段(2017年至今)开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v 201710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十九大的召开,标志着党中央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思路和举措作出系统谋划,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v 2017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33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赵乐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杨晓渡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10月25日,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v 2018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v 2019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v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的战略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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