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
主要职责: 1.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督促和推动学校党委、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2.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负责开展问题线索审查调查; 3.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或提出建议; 4.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重大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5.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王 琪: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林襁: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唐 艳: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副书记、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黄 佳: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陈 曦: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下设机构: 驻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 |
四项监督 |
派驻组职责 |
校纪委职责 |
巡察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