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组职责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1.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督促和推动学校党委、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2.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负责开展问题线索审查调查;

3.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或提出建议;

4.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重大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5.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王   琪: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林襁: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唐   艳: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副书记、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黄   佳: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陈   曦: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下设机构:

驻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驻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